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8月30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可到昆明市8个受理点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实施。结合实际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置8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分别是五华公安分局月牙塘派出所,盘龙公安分局东华派出所,官渡公安分局曙光派出所、金马派出所、吴井派出所,西山公安分局东陆桥派出所,呈贡公安分局雨花派出所,安宁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
9月1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市内设置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受理点户政窗口申请办理,仅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
下有详细流程图解: